关于申报2010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重师科发[2010]12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种及条件
2010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可以申报奖种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个奖种。申报项目应符合《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二、截止时间
学校科研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28日。相关材料和电子文档直接报科研处,过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1.申报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填写《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2010版)(注:此前版本的《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作废)。填写时请仔细阅读《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2.申报书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文档(DOC格式)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不能空缺且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二)附件材料
1.《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学技术成果评审证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评价报告或其他第三方评价材料等(可提供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证明)。
2.科技成果应用证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必须由应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3.知识产权证明(可提供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证明)。
4.研究报告、技术报告等相关技术性说明材料。
5.发表的主要论文、专著等。
6.已获得成果的相关证明。
7.其它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中,申报技术发明奖需提供《发明专利证书》。上述1、4、5、6项附件材料只需要提供封面、重要技术说明章节、反映项目第三方评价和证明所提供附件真实性等内容即可,无需提交全部内容(自然科学奖代表性论文应提交论文全文)。如涉及的附件材料较多,可以目录列表方式反映。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个人信件不得作为附件材料。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需合订成册,并编好页码,全部材料不得超过80页,否则以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科普类项目申报科技进步奖需提供2套科普作品原件。
四、相关要求
1、请慎重填写申报书中“申报等级”和“是否接受低于申报等级的授奖”栏,评奖结束后,若填写为“接受低于申报等级的授奖”且授奖等级低于申报等级的项目,将不允许申请撤销授奖;若填写为“不接受低于申报等级的授奖”且授奖等级低于申报等级的项目,将作项目完成单位自动放弃该项目授奖权利处理。
2、主要完成人应准确填写完成人在该项目中的工作量和所做贡献,并注明完成人所做贡献与相关附件材料的关联关系,即附件材料必须为完成人所做贡献的描述提供佐证。
3、务必按照要求准确填写《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的专业评审组和学科(专业)分类代码,避免因代码填写不正确影响项目后续分组及评审。
4、申报自然科学奖只需提交不超过8篇已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其余关联论文(论著)提供重要章节节选即可;提交的全部论文、论著必须公开发表(出版)一年以上。
5、申报单位及主要完成人数量要求。自然科学奖不分等级,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技术发明奖不分等级,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6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申报单位不超过9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1人;二等奖申报单位不超过7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9人;三等奖申报单位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
申报书内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应按照规定的奖励人数,按贡献大小顺序逐一填写。填报的完成人均需本人签名。
6、《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相关栏目对字数做了限制,请严格按要求填写;附件材料应精简,除必要的材料外,起辅助说明的材料原则上通过列举清单、选择重点章节、作简要说明等方式组织即可。
7、申报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禁用简称或缩写。
8、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不能空缺且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9、同一内容已连续两年申报且未获奖励的项目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需隔年申报)。
10、凡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排序等方面存在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11、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对由企业、产学研联合开发的项目给予一定政策倾斜,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及大学联合申报。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联系人:刘佳瑜
联系电话:65362357 电子邮件:kyc7@cqnu.edu.cn
材料报送地址:大学城校区办公楼211室(科研处计划成果科)
相关附件材料(请于科研处主页或市科委网站下载,此处略):
1、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2010版)
2、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3、2010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4、2010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问答
5、重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推荐申报补充说明
新奥葡萄京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