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请利用暑假期间完成下面的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必须低于250元,人均年收入必须低于3000元,否则不能参与评选,填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只能提供加盖民政部门红色公章的原件,当地没有民政部门的,需到县一级民政部门盖章,不能盖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必须是民政办公室或民政局的公章才有效!)。开好后,学院将在2010年9月开学后做好收集汇总,完成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的填写工作,在下学期正式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时,作为必须的基本材料报学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