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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葡萄京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重师计信[2013]02号)
作者:lmy,2013-10-24,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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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师计信[2013]02号

公司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集团教职工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优秀人才团队,提升教师科研创新意识和竞争实力,增强团队协作能力,使团队成员发挥自身专长,保证集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经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科研创新团队。为了加强科研创新团队的指导与管理,确保团队建设效果,依据科研创新团队的工作目标,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科研创新团队是汇聚优秀人才、整合科技资源、搭建创新平台的有效组织形式。实施本办法旨在通过创新科研人才组织机制,打破现有系部、教研室界限,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建立运转灵活、高效有序的科研运行机制,催生有重要影响的创新成果出现,提升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在较短时间内使集团的科研实力大幅度提高。

第二条 依托集团现有科研条件与人力资源,完成高水平的科学研究项目,争取省市级甚至国家级计划内项目和经费。在2-3年内有科研项目获省级或国家级奖励,同时,能产生高质量的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

第三条 团队要有明确的科学研究目标和优势研究方向。团队的负责人有较深厚的学术积累,并有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精神,在主攻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或具备较好的科研基础,在某一研究领域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团队的负责人一般要求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成员必须由5人以上组成。

第四条 团队成员应有相近的研究方向或有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有持续的科研项目。一人只能担任一个团队的负责人,且团队负责人一般不允许做另一个团队的成员。

第五条 填写《新奥葡萄京科研创新团队申请表》,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评定后,由学院发文批准成立。

第六条 科研创新团队实行团队负责人制。科研创新团队不具法人资格,可独立开展学术交流、争取纵向科研项目或进行横向项目洽谈活动,但无权对外直接签订负有法律责任的项目合同及进行销售活动。

第七条 学院每年对科研团队工作进行检查,年终科研团队写出书面工作总结交学院。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科研团队的中期考核与终期验收进行评定。

第八条 批准成立的团队要与学院签订计划任务书,明确研究与发展任务。学院将根据批准成立的科研创新团队经费预算,给予3万元经费支持。团队建设期为2年。经费开支由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

第九条 科研团队经费支出应符合学校运行发展经费支出要求。经费具体列支范围: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实验实习材料费等符合学校运行经费的项目。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制定解决办法,并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奥葡萄京

二O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新奥葡萄京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最终稿.pdf

新奥葡萄京 创新团队 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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