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重庆市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221”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培养工作要求,加快实施人才强市、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助推青年骨干教师成长,市教委决定实施首批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团队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高校教师。
二、资助项目
(一)学术意义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研究项目。
申报项目研究主要内容在国家、省(部)级研究计划中已经立项的不属于本计划资助范围。
三、资助名额
项目资助名额为60名,部属院校和军事院校、市属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原则按3︰6︰1的名额比例资助。集团推荐名额不能超过10名。
四、资助经费
“资助计划”资助的自然学科类项目每年资助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年资助1万元,资助期限为两年。各高校应对申报的资助项目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无配套经费承诺的资助项目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正承担重庆市教委科技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尚未结题者暂不予推荐。请欲申报老师2011年7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下列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件报李明勇处。
1.《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
2.《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支持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份。
联系人:牟萍 联系电话:65362728
公司联系人:李明勇 联系电话:65910270
附件1.rar
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