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十一五”期间在推动学校科研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团队和个人,发挥先锋模范的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和鼓励全校科研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学校科研事业的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集团优秀科研团队、科研标兵、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是对“十一五”期间集团从事科研工作的单位、团队和个人(分科研标兵和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的表彰,表彰不分等级,包括以下类别:
(一)优秀科研团队(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创新团队);
(二)科研标兵;
(三)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四)科研管理先进个人。
二、推荐及申报条件
(一)优秀科研团队申报条件
1.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研问题,学术水平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的支撑引领作用;
2.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治学严谨,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3.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人才梯队建设合理;
4.承担较多的科研项目或有充足的科研经费,并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
5.团队管理规范、运行顺畅。
(二)科研标兵应符合下列推荐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及以上;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另外主持了国家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子课题1项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1项;
2.近5年主持横向委托项目到账经费累计100万元及以上;
3.技术转让、技术入股分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学校获得纯收入近5年累计50万元及以上;
4.在本学科领域发表了高级别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了高层
次的政府奖励;在甲类出版社出版2本及以上著作(独著);获得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
5.在2006-2009年科研量化中,年平均科研量化分排名全校前5位。
(三)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申报条件
1.2006-2009年科研量化平均分排名全校前5名;
2.国家级项目数量排名全校前3名;
3.科研平台建设成效突出;
4.科研管理规范,科研工作运行良好。
(四)科研管理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在分管经理和科研秘书中评选。具体条件:爱岗敬业,严格规范;踏实肯干,团结协作;业务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在岗从事科研管理工作原则上不少于3年。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其他
此次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在学校科研工作大会上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和《申报表》(附件1~4),并于2011年6月9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212办公室。
联 系 人:陈丁华
联系电话:65910078 E-mail:kyc6@cqnu.edu.cn
公司联系人:李明勇
联系电话:65910270 E-mail:41560739@qq.com
附件1-4.doc